Three Days to See(14)
我不知道通過“心靈的窗口”――-眼睛,看透一個朋友的內心是怎么一回事。我只能通過我的指尖“看”到一張面孔的輪廓。我能察覺歡笑、悲傷和其它許多明顯的感情。我從他們面部的感觸知道我的朋友,但我不能正確地憑觸摸描繪出他們的品格。我當然通過其它方式知道他們的品格,通過他們對我表達的思想,通過他們對我表露的任何行為,但我不曾對他們有更深刻的了解。那更深刻的了解我相信通過看到他們,通過觀察他們對各種表達出來的思想和情況的反應、通過注意他們眼睛和相貌的直接和短暫的反應可以達到。
在我身邊的朋友,我熟知他們,因為長年累月他們在各方面都對我表露了他們自己。而對那些偶然的朋友我只有一個不完全的印象,一種我從下面方式中得到的印象:一次握手,我的指尖從他們的雙唇上感觸到的他們所說的話,或者是他們在我兩手掌上輕輕地拍撫。
對你來說,一個能看見的人,通過觀察微妙的表情――-一條肌肉的顫抖、一只手的擺動,很快地了解另一個人的本質,是多么容易又多么令人滿足的事情。但是你曾經有過用你的視覺去看透一個朋友或相識的內在本質的時候嗎?你們能看見事物的大多數人不是偶然地抓住一張臉孔的外部特征并不再去想了嗎?
例如,你能精確地描敘5個好朋友的面貌嗎?有些人能夠,但許多人不能。作為一個實驗,我曾問過那些多年相處的丈夫們,他們妻子的眼睛是什么顏色。他們常常顯得窘迫含糊,承認他們不知道。而且,順便說一句,妻子們經常抱怨,他們的丈夫不注意新衣服、新帽子和家庭擺設的變化。
能看見的人的眼睛很快就習慣了他們周圍的日常事務。他們實際上僅僅看到令人吃驚的事和引人注意的壯觀之事,而即使是那些最壯觀的景象,他們的眼睛也是懶洋洋的。法庭記錄每天都顯露出“見證人”看得多不準確。一個特定的事件,要被盡可能多的人從幾個不同的方面去“看到”,有些人看得比另一些人要多些,而沒有幾個人看到了在他們的視線范圍內的所有事情。
啊,如果我要有哪怕3天的視力,多少事我該看啊![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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