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美國新澤西州的MaxLite日前表示,公司已經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提交了專利復審(IPR)申請,主張嘉興山蒲照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蒲照明”)擁有的美國第9,897,265號專利(“265專利”)和第9,723,662號(“662專利”)無效。
MaxLite稱,這些申請的專利是山蒲照明近期公布的LED燈管專利許可計劃的一部分。根據申請書,根據當時已知的現有技術,這些專利不應該被授予,而265和662項專利申請正是在當時提交的。
據悉,今年5月份山蒲照明及其在美國的關連企業(yè)Obert于美國加州中區(qū)聯邦地方法院對MaxLite提起侵權訴訟,主張其LED燈管產品侵犯山蒲照明擁有的US9689536、US9841174、US9723662、US10208897、US9807826和US9897265等六件美國專利。
山蒲照明當時在其訴狀中主張MaxLite銷售的『跳過鎮(zhèn)流器型(Type B)雙端 LED直管燈』,『直接替換型 (Program Start Type A) 直管燈』和『混合型(Type A + Type B)LED直管燈』等產品已侵犯山蒲六項美國專利,共涉及LED直管燈的安裝安全性技術、散熱、兼容性及電源模塊等相關技術。山蒲照明請求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害。
根據MaxLite發(fā)布的新聞稿,“265專利”一般是針對老式LED燈管設計的,有三個常見的組件:LED燈管上的發(fā)光二極管,LED的供電電路,以及燈管內的燈管和電路的老式結構?!?62專利”一般涉及改型的LED燈管的某些方面,包括與某些類型的傳統熒光燈鎮(zhèn)流器一起使用的特定類型的LED電源模塊。MaxLite的IPR請求表示,在山蒲照明申請這些專利的時候,265和662項專利中所描述的LED管燈內的機械和電子組件的排列是眾所周知的,因此,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由美國專利和商標局頒發(fā)。
MaxLite的總法律顧問稱,他們將繼續(xù)在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以使山蒲照明的專利許可計劃所依據的其他專利主張無效。
資料顯示,MaxLite公司位于新澤西州,號稱自1993年以來,一直致力于為商業(yè)建筑、住宅和OEM市場提供節(jié)能照明產品,提供廣泛的質量認證的室內和室外LED燈具。而浙江山蒲照明同樣成立于1993年,為商業(yè)和工業(yè)室內照明制造商,可全方位地提供從熒光燈到LED燈的節(jié)能照明產品,其子公司嘉興山蒲照明(即上述公司)在LED燈的技術及產品研發(fā)上已在全球布局了600多項的專利,廣泛應用于跳過鎮(zhèn)流器型雙端 LED直管燈(Ballast By Pass)、直接替換型 LED直管燈(Direct Replacement)和混合型LED直管燈(Type A + Type B)。




